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有点简单,但思维足够正确。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事实上,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这太阳放出光芒,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理解。在天堂,这光是强烈的(AC 1117, 1521-1522, 158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在天堂,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AC 2776, 3138)。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AC 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原文9126], 9399, 10569)。
4424.上面所引用主的话所包含的内容在内义上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主在此用的是比方,而非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仅阐述最后一节经文的含义,即:“主人要铲除他,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主人要铲除他”表示脱离并除去良善与真理,因为如教会中人那样知道良善与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在被除去这些知识后,可以说被“铲除了”。因为在来世,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会从他们那里被分离出去,他们便被限制在邪恶,以及由此产生的虚假当中。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们既通过其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与天堂产生联系,又通过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与地狱产生联系,从而悬在这两者之间;还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良善与真理,因为当良善与真理和虚假与邪恶混在一起时,亵渎的事就会发生。主向那把一千银子藏在地里的人所说的话也表示这个意思:
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福音25:28, 29)
主在别处(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5;路加福音8:18)所说的话也具有同样的含义。
“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表示他与那些表面上知道教义方面的真理和生活方面的良善,但内心里却根本不信真理,也不渴慕良善的人,也就是“假冒为善的人”同命运,也就是“同分”。像这样的人就被“铲除”。因此,当外在事物从这些人那里被夺去时,如发生在来世所有人身上的情形,他们便显出他们内在的样子,即丧失信与仁。然而,他们却假装拥有这些,以便赢得别人的注意,获取地位和名利。在被毁的教会中,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因为他们拥有外在事物,却没有内在事物。因此,这些人的内层被前面(4423节)所描述的洪水吞没。
“哀哭切齿”表示恶人在来世的状态,“哀哭”表示他们在邪恶方面的状态,“切齿”表示他们在虚假方面的状态。因为在圣言中,“牙齿”表示属低级的属世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它们的虚假。“牙齿”还与这些事物相对应,因此“切齿”是指虚假与真理的碰撞。完全陷入属世事物,并被感官幻觉所产生的观念主宰,并且除了由此所看到的东西外,什么也不信的人可以说就在“切齿”之地;在来世,他们在基于自己的幻觉对信之真理下结论时,觉得自己就在那里。这种人就充斥良善与真理被毁的教会。别处的“切齿”所表相同,如马太福音:
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8:12)
“本国的子民”是指那些在被毁的教会里面的人;“黑暗”表示虚假(4418节),因为他们被上述乌云笼罩时,便处在黑暗中;“切齿”表示虚假与真理在那里碰撞。同样的事也出现在别处(如马太福音13:42, 50;22:13;25:30;路加福音13:28)。
9125.“贼挖洞若被抓”表如果并不清楚良善或真理正在被夺走。这从“挖洞”和“贼”的含义清楚可知:“挖洞”是指邪恶暗中行凶,当论及贼时,是指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夺走良善或真理,以至于没有被发现,如下文所述;“贼”是指夺走良善和真理的人(参看5135, 8906, 9018, 9020节),在抽象意义上是指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之所以说“在抽象意义上”,是因为看见圣言内义的天使从人那里抽象出来思考(5225, 5287, 5434, 8343, 8985, 9007节)。就内义而言,圣言也以属灵的真实事物为对象,而不是以世俗物体为对象,不缩向人物和地方。
至于“挖洞”表示邪恶暗中行凶,当论及贼时,是指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夺走良善或真理,以至于没有被发现,这一切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此处在挖洞犯罪的小偷和下一节所说的太阳升起后犯罪的小偷之间作了区分。“挖洞”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灵魂的血,我不是因挖洞发现这些事,它们在各处都有。(耶利米书2:34)
这论及各种污秽的爱和由这些爱所产生的邪恶;“我不是因挖洞发现这些事”表示不是通过暗中调查发现它们;故经上说“它们在各处都有”,也就是说,它们随处可见。以西结书:
祂领我到院门口,我在那里观看,见墙上有个洞。祂对我说,你来挖墙。我一挖墙,见有一门。(以西结书8:7-8)
这论及以色列家暗中所行的可憎之事;“挖墙”表示暗中进入,看看他们在干什么。阿摩司书:
他们虽然挖透阴间,我的手必取出他们来;虽然爬上天去,我必拿下他们来。(阿摩司书9:2)
“挖透阴间”表示把自己藏在那里,因而藏在邪恶所生的虚假当中;“阴间”(即地狱)是指邪恶所生的虚假,因为这虚假在那里掌权。那里的虚假被称为“黑暗”,他们把自己藏在这黑暗里,躲避天堂之光;因为他们逃避天堂之光,这光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约伯记:
奸夫的眼等候黄昏,说,必无眼能见我,就把脸蒙蔽。盗贼在黑暗里挖穿屋子,白天为自己作标记;他们不认识光明;他们看早晨如死荫,因为他们认识死荫的惊骇。(约伯记24:15-17)
此处“挖穿屋子”明显表示暗中掠夺他人财物;因为经上说“在黑暗里挖穿屋子”;他等候黄昏,不叫眼晴看见他;他把脸蒙蔽;不认识光明;以及他们看早晨如死荫。
“挖穿屋子”表示暗中夺走他人财物,这种用法起源于来世的代表。在来世,当天使们在谈论暗中毁灭良善的虚假时,这种毁灭在较低的层面,就是天使所谈论的东西以可见的形像显现的地方来代表时,就表现为挖墙。另一方面,当天使们在谈论真理靠近良善,并与它结合时,这种靠近就表现为一道敞开的门,人们可从这门进入。这就是为何出于神性说话,就是照着存在于天堂中的代表,照着对应说话的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2)
路加福音:
这一点,是你们知道的: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挖透。(路加福音12:39)
此处“贼”是指通过虚假摧毁信之良善的人;“挖透房屋”是指暗中摧毁,因为这是在家主没有警醒的时候进行的。也正因如此,“像贼一样来”是指暗中来,因为他不是从门,而是从别处来的。如在启示录:
若不警醒,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那里,你也决不能知道。(启示录3:3)
又: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来像贼一样”表示暗中、出乎意料地来。经上之所以用这种方式论及主,是因为它的意思是说,人里面的门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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